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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四章 再见我的大学生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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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出埃及记》原本是一部已行电影的主题曲,在程诺的前世,天才钢琴手马克西姆将其演绎成了世界名曲。
而程诺,也是在那时候爱上了这曲子。
大幕再次缓缓拉开,程诺端坐在凳子上,面前摆放着一架奇特的电子琴,上下两个键盘,让在场的许多人都眼前一亮,大多数人从未见过这样的乐器。
等现场逐渐安静下来,众人却没有听到音乐响起,只见程诺对着一侧的麦克风,开始低声吟唱。
“this1andise,godgavethis1andto……”
虽然大家听不懂念的什么,但那苍凉、神秘的气息却扑面而来,让人不由自主地沉醉其中。
程诺学的是马克西姆的版本,为此还特意加强了英语音。
吟唱结束的瞬间,程诺高高扬起的双手迅落下,指尖在键盘上跳跃起舞,顿时,奔放激昂的旋律在指尖流淌而出……
今天的程诺,身穿黑色衬衣,外表俊朗非凡,飘逸的长随着节奏晃动,眼神深邃而忧郁。
他的弹奏风格别具一格,与以往大家对弹琴的理解截然不同。
从他的演奏中,可以感受到他四射的激情、澎湃的热力,以及那种无处不在的节奏感。
大气磅礴的旋律,气势恢宏的生命律动,张扬着一种百折不挠的生命欲望。
那音符仿佛有魔力一般,让人热血沸腾、心潮澎湃。
这音乐却带给大家一种百折不挠的精神力量。
哪怕是微弱的光芒,在这样的旋律中也能被点燃成熊熊烈火,照亮我们的前路,给予我们无尽的力量。
生如蝼蚁,当立鸿鹄之志;命如纸薄,应有不屈之心。
演奏终于结束,学生们、老师们全体起立,为程诺这精彩的演出报以雷鸣般的掌声。
程诺走到台前谢幕,心中默默念道:再见了,我的大学生涯。
这一别,将是新的开始。
孙庆芝执意要送程诺到火车站,两人相约在校门口碰头。
时针已悄然跨过了十点,烈阳也驱不散两人心中一丝不舍的凉意,将他们的身影拉得长长的。
程诺从门卫那里取了行李箱,和孙庆芝一起在校门口的那家老店,品尝了那碗热气腾腾、香气四溢的金城牛肉面。
他俩吃得很慢,每一口都充满了温情和不舍。
随后,两人打了辆出租车,直奔火车站,车窗外的风景飞倒退,如同他们即将逝去的时光。
一路上,孙庆芝就像只温顺的小猫,紧紧依偎在程诺身旁,静静地,一句话也没说。
该说的,早在之前的日日夜夜里,都已经倾诉殆尽,只剩下那无尽的眷恋和不舍在空气中弥漫。
她的手指轻轻摩挲着程诺的手背,仿佛是要将这份触感永远铭刻在心。
到了候车室入口处,程诺才鼓足勇气地劝道:“就到这儿吧!
你回去吧,别再送了,早点回去,火车站不太安全。”
“嗯。”
孙庆芝轻轻应了一声,声音里带着一丝颤抖,仿佛是要忍住那即将涌出的泪水。
她抬起头,深深地看了程诺一眼,那眼神中充满了爱意和不舍。
程诺走到孙庆芝面前,捧起她的脸,深深地凝望着那双充满柔情的眼睛。
然后,他在她的额头上狠狠地亲了一下,转身离去,有种壮士断腕的决绝。
“程诺——”
刚走几步,就听到孙庆芝那撕心裂肺的哭喊声。
程诺转回身,只见孙庆芝已经扑到了他的怀里,泪流满面,仿佛是要把所有的眷恋都倾泻出来。
她的泪水湿透了程诺的衣襟,也湿透了他的心。
孙庆芝心里清楚,程诺这一走,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再见面。
她紧紧地抱着程诺,手指紧紧扣住程诺的背,仿佛要把这一刻永远地定格在记忆里,永远也不愿放开,生怕他下一秒就会消失在自己的视线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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